2013-02-19 16:37:00 作者:吕剑波 来源:新民晚报 我要评论
带薪年休假让人们可以自主安排休闲时间 本报记者 周馨 摄
昨天上午,备受期待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公布。《纲要》中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纲要》一公布,便引来议论纷纷——早在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便已施行,这一制度“基本落实”则要等到2020年,间隔时间是否过长?
专家指出,造成带薪年休假制度不能落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全面落实该制度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推动国民休闲观念的普及,或许是理想切入点。
有望加快落实
昨天上午,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国政府网”在其首页公布了《纲要》全文,这意味着历时3年,几经易稿的《纲要》终于颁布实施了。
《纲要》中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此外,《纲要》还要求,“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
这是政府部门首次明确提出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时间表,《纲要》刚一发布,这一规定便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相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公众每年可能将会增加1至2个类似于黄金周的度假时段。根据以往数据,每个黄金周能带来约1亿人次的出游消费,实现旅游收入500亿元以上。以此类推,落实带薪年休假所带动的消费量将相当可观。
在《纲要》颁布前,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曾表示,今年将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扩大旅游消费的重要工作抓手,抓住契机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制定鼓励居民旅游休闲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和引导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
而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进度,预计今年《旅游法》有望审议通过,这将从根本上为带薪年休假提供又一个法律保障。
法律早有规定
事实上,关于带薪年休假制度,我国的法律早就有了规定。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带薪年休假却始终没有得到大多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身的充分认识和支持。
按照2008年1月1日生效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我国职工每年可享受最长15天的带薪年休假。但全国总工会去年6月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在城镇职工中,47.8%的人按规定享受了带薪年休假;8.2%的人享受了带薪年休假,但没有达到规定天数;44%的人没有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农民工中,41.2%的人按规定享受了带薪年休假;8.9%的人享受了带薪年休假,但没有达到规定天数,49.9%的人没有享受带薪年休假。
有近一半的劳动者并未享受到带薪年休假,这个数字让人实在高兴不起来。
过去的这个春节黄金周,据全国假日办发布的旅游信息通报显示,内地39个重点旅游城市接待游客7600万人次,同比增长15%。旅行社组织内地赴境外游客超出400万人次,同比上涨14%。
“目前在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不完善,不少公司只有中高层领导才能享受这个福利,而一般员工则只能选择在小长假或者黄金周出行。”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李燕琴表示。
拖延事出有因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带薪年休假制度没有落实呢?
“目前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确实遇到过有关带薪年休假的案件,但不是很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法官顾妍告诉记者,“因为大多数劳动者都不会选择在在职期间单就带薪年休假产生的争议诉至法院,往往都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就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损失等与未休假工资一并提起诉讼。”
顾妍介绍,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7条的规定,此类诉请属于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范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畴,故法院会依法予以驳回,并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据劳动监察部门反馈的情况来看,一般此类投诉案件都是以用人单位补发年休假工资而与劳动者和解的,真正立案的并不多。”顾妍接着说,“因此,劳动者在‘就业权’和‘休息权’之间还是选择了前者,除非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否则轻易不会就带薪年休假进行投诉或诉讼。”
此外,维权成本较高、监察督查力度不够,也是原因之一。“根据全国总工会的相关调查,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没有建立基层工会组织,以致当职工休假权利受到侵害时,没有工会组织可以帮助他们申诉。”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陈杰平告诉记者。
“许多用人单位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休假影响效益。”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说,“如果企业管理者主动建议和保障员工休带薪假,更能增加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归属感和企业的凝聚力,工作效率也会得到提高。”
“在我们的传统中,还有‘休闲就是游手好闲’之类的错误观念。”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中国旅游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厉新建说,“休闲像教育、健康等一样,对生活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而且休闲也是提升整个社会生产力、激发社会创造力的重要途径。在一些国家,闲暇被认为是文化的基础。”
落实需要过程
《纲要》虽然明确了基本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时间,但还要有7年才能“基本落实”,这在不少人看来,有点长。
新华社记者便提出了质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早在2008年1月1日就开始施行,为啥还要等7年,而且是‘基本得到落实’?到底谁不愿落实?若不是为了推进旅游拉动消费,这项劳动者基本权利是不是还要让它停留在纸上?”
“带薪年休假制度不是短期内能够全面落实的,需要一个过程。”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旅游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魏小安说。
“美国在上世纪30年代提出带薪年休假制度,而到了上世纪70年代才得以全面落实。”魏小安举例说,“考虑到我国工业化发展情况,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可能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
《纲要》的颁布,是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积极信号,“我对此表示乐观,社会的进步,都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带薪年休假制度自然会是水到渠成的一个过程。”
“曾经有国内研究团队提出在国家层面建立国民生活指导委员会,以全面推动国民休闲观念的普及和休闲质量的提升。”厉新建说,“我认为这是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的理想切入点。”(记者 吕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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