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成了正在进行的中国地方两会的热点议题,包括广州和深圳在内的多个城市的行政首长纷纷表态“愿意带头公开财产”。
在广东地方两会上,聚集的地方行政首长成为记者们争相追问的对象。第一个被追问的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当即称:“如果接到通知要求进行公示,我会带头公示财产。”
随后,与广州相邻的佛山市市长刘悦伦作出了类似的回应:如有要求,我也愿意公示财产,“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深圳市市长许勤对两位“同僚”表达了赞同,称“自己也会和他们一样,如有通知,愿公布财产”。
“官员公示财产,是一个方向,有利于廉政建设,深圳将会积极推进这项工作。”许勤说。
观察人士指出,之所以三位市长“原则性表态”受到如此高的关注,是因为此前的各种试点地区的对象均为级别较低的官员。从早些年探索官员财产申报的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江苏淮安等地,到如今试点财产公开的横琴、南沙新区和始兴县,试点对象多为新提拔官员、科级或县处级官员。
2012年年底,广东省决定在毗邻澳门的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和北部欠发达的韶关市始兴县,对官员家庭财产公开制度进行试点。春节后,始兴县和横琴新区的数百名官员将在政府内部网站“晒”家底。
广东省韶关市市委书记郑振涛27日透露,当地纳入财产公示试点的包括526名副科级至处级官员,公示的内容包括工资奖金、房地产、投资等6个部分,但先只在内网公开,也只有公务员才能查询,市民暂时还看不到。
提交了一份在广州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开提案的广州市政协委员范松青说,从目前的迹象来看,试点地区的财产公开与公众的期望,是有一定距离,但毕竟为今后的逐步推广积累了经验。
2012年起,除了广东,中国浙江、江苏等多个沿海发达省份均已在局地进行官员财产公开的试点。
与多数已有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不同,中国的试点地区几乎要求全部官员均公开财产,而不是一部分官员。
对此,珠海市纪委书记王衍诗表示,这是中国有关官员财产公示的一大误区,从港澳地区的经验来看,均无需所有官员公示,而是根据职位级别和是否有较多机会可能引致利益冲突的情况来确定。目前, 香港公务员队伍有16.8万人,而须申报财产的职位只有3140多个。
关注财产公开进程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郭巍青称,与以往中国许多成功的由点及面的改革相比,官员财产公开试点从一开始就在聚光灯下,且公众对改革过程中的“反反复复”表达了不耐烦。
无论是“谨慎”的官方还是“心急”的公众,显然都还没有适应“在聚光灯下生孩子”。前者总是希望“不要纠缠于过程,结果是好的就行”,而后者多少有点想“一刀切,恨不能破腹产直接把孩子取出来”。
韶关市市长艾学峰说,多年来地方试点都不免遭遇“人走政息”、不了了之的结局。因此,相较于这些局地试点,学者们更期待有更高层面的制度设计。
最近的中纪委全会在“制度设计”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包括财产在内的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
对于财产公开之于反腐败的作用,也有不同的看法。广东省人大代表叶志鹏认为,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因此所有官员的所有财产状况都要公开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他认为,财产公开不一定是最佳的监督官员和反腐败的手段。
“财产公开只是监管官员的一种途径,只是众多反腐手段中的一种,它发挥作用是有条件的,起到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不能神化它,更不能天真地认为一公示就可消除腐败。”王衍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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