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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花季少女沈玉琼,在救助一位被摩托车撞倒的老太太时,却被疾驰而来的小汽车撞成脑部重伤,小汽车和摩托车司机相继逃逸,女孩和老太太却因抢救无效身亡。昨日,记者从商水县检察院获悉,小汽车司机已经自首并被批捕,但摩托车司机还未到案。因此,虽然沈玉琼被网友赞誉为“最美女孩”,但因为缺少其他目击者证明,“最美女孩”是否可以被认定见义勇为却成了难题。虽然沈玉琼的母亲坚称女儿是为救人而被撞死的,但警方称,此案关键证人即肇事摩托车司机至今未能到案,女孩当时是否救人仍无法认定。
被迫自首
“接个手机没想到惹下大祸”
这一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商水县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听取案件进展工作汇报。专案组抽调刑警、交警及派出所民警深入群众家中,对县内3000辆同类型车辆进行排查,同时张贴、播发悬赏通告,呼吁知情者为警方提供线索。
1月8日,“豫PY0963”三轮汽车被警方查扣,经刑侦技术专家鉴定,该车系此次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涉案车辆。1月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投案自首。他向警方交代:“我就接了个手机,没想到惹下这么一个大祸……”
警方表示
“缺少目击者,见义勇为难认定”
看着女儿生前的照片,依然沉浸在悲痛中的沈玉琼的母亲沈伟还是难以接受残酷的现实:自己可爱的女儿就这么“走”了,她才16岁啊!
沈伟说,1月3日晚6点20分左右,她和女儿在县城买了些东西,当时她骑了一辆电动车,女儿骑了一辆自行车,在经过县阳城路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北约200米时,看到一个被摩托车撞倒的老太太躺在地上呻吟,女儿的第一反应是:“妈,快救人!”但就在沈伟拿出手机拨打急救电话时,女儿被一辆从北向南疾驰而来的小汽车撞飞了。“我去追肇事小车去!”最令人想不到的是,摩托车肇事司机随后也一去不复返。沈伟只记得,骑摩托车的男子二三十岁,头部也有摔伤的血迹,她还拿出纸让他擦头上的血……
在这起事故中,沈玉琼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呢?商水县公安局一位民警介绍,肇事司机李某交代,当时他正打手机,加上视线不好,才出了车祸,他并不知道前面还有摩托车肇事。目前警方初步调查的情况是,事故现场除了沈玉琼的母亲外,还没找到其他目击者,尤其关键证人——摩托车肇事者还未到案。因此,沈玉琼当时是否属于见义勇为,仍需进一步调查才能确认。
网友呼吁
“请为救人天使作个证吧”
沈玉琼的事情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公众的持续关注,多家媒体转载了“16岁女孩救人被车撞飞”的新闻。
不少网友赞誉沈玉琼的行为,并称她为“最美女孩”。据悉,周口市文明委日前已授予沈玉琼“美德少年”称号,共青团周口市委也发出向沈玉琼学习的倡议。
近日,有大量网友转发了《电摩驾驶员你在哪儿?请为天使作个证吧!》的微博,微博中称:“关键证人的消失,让女孩难以被追授‘见义勇为’称号……”
昨日,记者从商水县公安局获悉,警方正加大侦破力度,呼吁知情者提供摩托车驾驶员的相关信息,警方承诺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同时,奉劝肇事的摩托车司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编后】
假如这一已“死无对证”的事故发生时,确实再没有其他的目击者,而摩托车司机又恰巧没有“良心发现”站出来为女孩作证,沈玉琼的“见义勇为”是不是又要成为一桩“难以自证”的义举?
我们赞同重证据、讲程序的做事方法,可又难免奇怪:难道周口市文明委和共青团周口市委对义举的认定就是凭空而来或者不够严谨?
素不相识的人,在一个并非适合看热闹的傍晚,为什么会主动出现在车祸现场并拨打电话报警,这样的逻辑应该不难理解。相对于失去女儿的锥心之痛,有哪个母亲会内心强大到在此时去刻意打造一个完美的谎言?况且,在表彰见义勇为这样的事情面前,相信大多数中国人更愿意选择“宁纵一千,不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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