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龙泉都市花园小区房子产权说改就改

2012-07-17 09:50:00    作者:蔚晓贤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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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蔚晓贤)买的明明是1号楼,购房合同上的土地使用证却是10号楼,找开发商更改合同,楼号弄对了,产权却由原来的70年变为50年,业主们不满意,开发商又第三次修改合同……15日,临朐龙泉都市花园的几名业主来电反映了他们的遭遇。
  7月15日,记者在许女士家中见到了几名龙泉都市花园业主。业主张先生说,2011年5月他花30多万元购得临朐县城龙泉都市花园小区1号楼的一套住宅。交了首付后,张先生等待办理贷款,可没过多久,售楼处通知张先生需要更改购房合同。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第一份购房合同上的土地使用证号弄错了,把1号楼写成了10号楼,导致贷款办不下来,需要改回去。
  在张先生出示的原始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这份初始购房合同上显示的土地证号确实为该小区的10号楼,使用权期限为2007年至2077年。然而,当张先生准备重签合同时却发现,虽然新合同上土地使用证号改为了1号楼,但房子的使用权期限却由2007年至2077年变为2006年至2056年,由原先的70年缩短为50年。  
  张先生发现,和他一样遭遇的还有很多业主,有的业主甚至仍被蒙在鼓里。业主许女士告诉记者,一天售楼处的工作人员通知她去重签合同,她出于对工作人员的信任,合同看都没看就签了,结果回来才发现,合同内容变了,产权期限少了20年。
  记者了解到,由于发现猫腻的业主越来越多,开始维权的业主也越来越多,售楼处第三次更改合同,将房子的使用期限由2006年至2056年改为2006年至2076年。但此举仍不能令业主们满意。张先生说,至今仍有五、六户业主不肯接受新合同。到现在为止一年多过去了,他还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而按照新合同他的房子的产权时间也少了1年,可对于他提出的赔偿要求,开发商给予拒绝。
  16日下午,记者拨打张先生提供的龙泉都市花园小区开发商临朐兴隆置业有限公司张经理的电话,但对方否认自己的身份并说记者打错电话了,而之前一直开通的该小区售楼处郑经理的电话则成了空号。 
  对此,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的裴律师表示,整个过程中,开发商的行为明显违约,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重签合同有欺骗成分,业主可以要求解约并要求赔偿。最终事情将如何发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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