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符合条件博士生进企业从事科研可补贴30万

2018-04-10 16:30:00    作者:邵鲁文   来源:新华社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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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山东省日前出台政策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共包含“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增加公派出国留学人数等14项措施。

  新华社济南4月9日电(记者邵鲁文)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山东省日前出台政策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共包含“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增加公派出国留学人数等14项措施。

  为鼓励高端人才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山东提出实施“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国内外重点高校博士毕业生进入山东省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在站时间每满1年可申领5万元省财政生活补贴,最高补贴3年共计15万元。出站后留鲁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还可申领省财政一次性补贴15万元。

  山东还规定,“山东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原来每年选派30名留学人员,增加到每年选派3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科技、技能、医疗卫生、财经以及政府和企业管理人才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财经财会专业机构、企业等进行访学交流、科研合作或培养进修。山东省级财政根据类别不同给予留学人员每年10万-15万元经费资助。

  为给优秀青年人才提供更多科研经费和政策保障,山东提出,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对40岁以下青年人才的支持比例将逐步提高到60%,同时提高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资助比例。此外,从海外引进的青年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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