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1 16:11:00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潍坊7月11日讯(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泮水芳)3月1日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奎文区工商局处理电话及现场咨询业务12000余次,从中发现不少创业者对于公司注册登记存在疑问,甚至是错误认识。为使广大投资创业者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该局就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内容作出三项提示。
注册资本认缴不等于不缴。改革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并不是不用注册资本了,完全不花钱就办公司是对改革的误读和非理性预期。根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提醒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严格按照章程约定的时间、数额等履行实际出资责任。公司股东(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足额补缴外,还应向已按期缴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额度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工商部门提醒投资者不要盲目投资设立与自身经济实力不相符的公司,以避免承担相对应的责任风险。
出资情况要向社会公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通过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或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通过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及时申报公示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