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并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授予山东省潍坊市,江苏省江阴市、常熟市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市城乡规划社区参与实践项目”等39个项目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至12日。
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或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具体联系方式以及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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