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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起床没应声 姑姑挥起菜刀砍死侄媳妇

2012-01-31 09:21: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菜刀 出租房 砍死 犯罪嫌疑人 租住
[提要]张先生在昌邑市一家食品加工厂上班,上月19日一早,在经过工厂附近的一栋出租房时,发现院内躺着一具满身鲜血的女尸,他急忙打电话报警。据吉某与根某反映,吉某某在2011年12月18日下午出现精神异常,且案发后吉某某不知去向,民警推测她便是杀害马某的凶手。

  张先生在昌邑市一家食品加工厂上班,上月19日一早,在经过工厂附近的一栋出租房时,发现院内躺着一具满身鲜血的女尸,他急忙打电话报警。昌邑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当天将犯罪嫌疑人吉某某抓捕归案,而令人没想到的是,死者马某竟是吉某某的侄媳妇。案发当天,吉某某喊死者马某起床陪她外出找活干,而马某不予理睬,她便用菜刀残忍地将年仅21岁的侄媳妇杀害。1月30日,记者从昌邑警方获悉,目前嫌犯吉某某已被刑拘,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出租房院内惊现女尸

  2011年12月19日早晨6时许,在昌邑市一家食品加工厂上班的张先生,在经过工厂南侧的一栋出租房时,发现出租房院内有一名女子满身鲜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急忙打电话报了警。

  接警后,昌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勘查,死者为20岁左右女子,尸体仰躺在一间出租房门前的地上,头部被利器砍得血肉模糊,血迹未干。民警还发现,死者所躺位置距其中一间出租房仅2米左右,地面上有一道拖动尸体留下的血迹,一直延伸到出租房内。同时,民警在这间出租房内的床上,也发现了大量未干的血迹,在房间的一个角落内,还留有一把带着血迹的菜刀,刀刃上有个缺口。

  经初步勘查,民警断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应为上月19日凌晨4时许,死亡原因为他杀,出租房内的床上应为死者死亡的第一现场,犯罪嫌疑人将死者杀害后,将尸体拖到了院子内。

  来潍不到一天便遇害

  办案民警从出租房房东及另外两家租住人员处了解到,上月18日晚上,他们曾看到该房屋租住人与另外一名男子、两名女子在出租房内吃饭,饭后两名男子便离开了。就在民警了解情况时,两名男子向出租房跑来,其中一名男子称自己便是该房屋的租住人根某,另外一名男子情绪显得异常激动,他告诉民警死者是他的妻子马某,21岁,四川省人。

  据死者的丈夫吉某介绍,2011年12月18日下午,他与妻子马某、姑姑吉某某三人一起从四川乘火车来到潍坊,准备到昌邑市打工,并与在昌邑市打工的老乡根某取得联系,随后三人一同来到根某的租住处。当天晚上,根某留3人吃饭。为了节省开支,4人经商量决定,让吉某某与马某暂时先在根某的出租屋内借住,而吉某则与根某到别处租住。第二天,当吉某、根某俩人一大早回到出租房时,才得知马某被害的消息。

  据吉某与根某反映,吉某某在2011年12月18日下午出现精神异常,且案发后吉某某不知去向,民警推测她便是杀害马某的凶手。

  嫌犯目前已被刑拘

  鉴于吉某某系初次到昌邑市、与当地人有语言交流障碍、且其身上没带太多现金等情况,昌邑警方立即调派民警对辖区各交通要道、昌邑汽车站、潍坊汽车站、潍坊火车站等地进行布控,加大排查、盘查、街道巡逻力度。同时,通过指挥中心迅速向辖区各派出所、周边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发布协查通报,查找吉某某的踪迹。

  2011年12月19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昌邑城区206国道一所中学附近布控时,发现路边一名妇女的体貌特征与吉某某相似,经盘查最终确定其便是吉某某,遂将她带回公安机关。

  民警立即对吉某某进行了审讯,但因犯罪嫌疑人心存侥幸,拒不供述。同时,语言不通也给审讯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审讯的同时,民警从吉某某手掌及所穿的衣服、鞋子上提取了可疑血迹,经鉴定,这些血与死者马某的一致。随后,在办案民警的政策攻心和耐心劝导下,吉某某终于供述了自己的杀人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女,34岁,四川省人。2011年12月19日凌晨4时许,睡醒后的吉某某叫马某起床陪她外出找活干,因马某不理她,她便拿起出租屋内的一把菜刀将其残忍地杀害,作案后逃离现场。

  1月30日,记者从昌邑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 常鹏鹏)

祝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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