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在前,岂容疏忽大意!
多家复工企业被依法教育训诫、责令停产整顿
凤凰街道辖区复工企业潍坊宏旭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山东信诺电力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对进出厂区人员登记测体温,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其负责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教育训诫,企业被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潍坊宏旭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山东信诺电力有限公司
疫情在前,岂容肆意妄为!
领海国际居民姜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
凤凰街道领海国际小区姜某因拒绝配合防疫工作,不做体温检测,不做登记,并殴打现场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疫情在前,岂容儿戏!
农信小区物业因不配合防疫工作被教育训诫
凤凰街道农信小区物业因不配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教育训诫。
疫情在前,岂容谎报瞒报!
崇文园居民刘某因隐瞒外出事实被教育训诫
凤凰街道崇文园居民刘某因隐瞒外出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教育训诫。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企业和市民尊重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医护人员、公安民警及村(居)、社区、居民小区物业等防疫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对拒不配合、编造散布谣言、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将按相关程序和规定责令停工停产,对产生不良后果和重大风险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月6日,潍坊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十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涉及疫情的十类违法犯罪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从严处理,处理结果通报纪检监...[详细]
2月13日,记者从潍坊市卫健委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目前,潍坊全市新冠肺炎集中救治中心正式成立,统一收治全市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中心位于阳光融和医院,由市人民医院牵头,抽调全市优秀医护人员,负责全市确诊病人救治工作。[详细]
我市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2月4日,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各...[详细]
治疗的一线是医院,防疫的一线是物业。在全市各小区内,无数物业人都在捍卫这“最后一公里”。2月3日,记者采访市住建局物业办了解到,如今我市853家物业服务企业、4031个物业服务项目都已全面开展防疫措施。[详细]
2月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潍坊市自来水公司决定延期抄表,倡导广大市民尽量网上缴费。户表用户延期抄表。应于2020年2月抄表收费的奎文区、高新区一户一表用户,为避免人员集中交费等问题出现,将暂停抄表。相关用水量将在下一个抄表期(4月)合并抄表、收费。[详细]
电梯是一个狭小、密闭空间,通风差,为积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3日,记者走访发现,城区不少小区在电梯内配备一次性纸巾,防止细菌从手进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