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 10:34: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0月23日讯(记者 单文玲)10月22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发布董守军、李玉刚、于彦华、董春生、燕会民等11人涉嫌销售含有国家禁止的剧毒高毒农药(甲拌磷、滴灭威)大葱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涉案产品已全部无害化处理。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对董守军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503.6元、处货值金额二倍165999.2元罚款;对李玉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635元、处货值金额二倍24150元罚款;对于彦华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处货值金额二倍32400元罚款;对董春生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处货值金额二倍50400元罚款;对燕会民给予没收违法所得690元、处货值金额二倍10200元罚款;其余当事人张立安、梁金安、邱明利、洪光军、魏光峰、张文斌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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