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存违规 李金祥(项目负责人)被罚款

2018-07-18 16:11: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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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潍坊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发布5月份行政处罚名单。其中,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案件,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大众网7月18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发布5月份行政处罚名单。其中,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案件,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罚字第2018051617454号,行政相对人名称为李金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70784XXXXXXXXXX36,处罚事由为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处罚依据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处罚结果为给予李金祥(项目负责人)单位罚款的7%,即8136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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