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4月4日讯(记者 张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8种表现,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昌乐县乔官镇政府、五图街道办事处、县公路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履职不力导致群众用水困难问题。2017年7月,潍坊昌盛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施工,导致供水中断,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乔官镇人民政府、五图街道办事处、县公路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分别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乔官镇规划所所长姜国庆、五图街道九龙湖社区主任赵俊强、县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孙长东、县环保局五图环保所所长王连斌、县水利局城市供水科副科长王亚东、县公路局路政科科长徐士慧,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排污管道建设项目监管不力负主要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寨水库工作办公室主任赵建伟对抢险管件制作工艺不熟悉,多次传递不准确信息,影响了管道抢修决策进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乔官镇副镇长刘磊、五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明春、县住建局主任科员唐国顺、县环保局党委委员兼监察大队大队长李国昌、县水利局副局长秦相江、县公路局副局长张志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排污管道建设项目监管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水利局局长王龙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排污管道建设项目监管不力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县水利局副局长徐盛丰、县应急办公室副主任赵春磊、县委办公室科员马玉升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事件发生后应急信息传输不畅负直接责任,分别受到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
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中队长李进亮等人不正确履行质量监管职责问题。李进亮任寒亭区原质监局稽查队副队长期间,与稽查队队员周涛勇,在对其辖区内的某蜂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巡查过程中,明知该企业无进货台账、生产台账、出厂检查记录、销售台账、专职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产品质量检验员,未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查处,仍纵容其长期非法生产,致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李进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涛勇受到记过处分。
寿光市侯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邱金玉对辖区多起非法占地行为监管不力问题。邱金玉在侯镇政府工作期间,先后发生7家单位、企业非法占地行为。邱金玉作为协助分管城建、具体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对上述7起非法占地行为未能及时纠正,监管不力。邱金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海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于艳滨等人不正确履行环保监管职责问题。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某催化剂公司在项目性质、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该区环保分局未尽到监管责任,致使企业生产脱离监管,造成不良影响。滨海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于艳滨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先进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项目服务科科长李宏伟未尽到属地管理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滨海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程现伟未尽到监管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潍坊经济开发区北城街道店西村党支部书记张鹏森作风懈怠致使预备党员入党材料缺失问题。2011年7月,张鹏森作为潍坊经济区北城街道店西村党支部书记,在收到该村预备党员张某组织关系转接材料时,因工作作风懈怠,截至2016年11月仍未将材料转交上级组织部门,致使张某档案材料缺失,造成了恶劣影响。张鹏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本在坚定理想信念,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在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突破口在具体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拿出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表率和示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发现蛛丝马迹,紧盯不放,一查到底。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放大警示效应,形成教育和震慑的强大声势。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不重视、工作推动不力,特别是措施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导致问题多发频发的,严格按照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进行问责,真正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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