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2 14:18: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4月2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3月份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其中,潍坊永昌药业有限公司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当事人为潍坊永昌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身份证号)为913707007337260208Q,环境违法行为为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处罚决定为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处罚依据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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