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9 14:09: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2月18日讯(记者 张平 通讯员 李凤娇)近几年来,青州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卫生计生监督”新模式,在推动监督体系建设、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便捷服务百姓、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启用手持执法终端现场执法。2017年,青州市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机构网络、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市政府投入120余万元为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车辆6台,手持执法终端30台,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和快检设备等执法装备40余台(件),并配备了新执法制服,规范着装。各镇(街道、开发区)卫生院也积极投入,对执法监察中队进行了执法设备、服装等配备,达到了配备标准。青州市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利用手持执法终端在执法现场检索管理相对人的档案资料,制作并通过便携式打印机打印执法文书,同时将现场执法结果生成信息报告即时上传到山东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应用平台。试用期间,共录入经常性监督2651条,人均133条,案件处罚302条,人均15条,顺利通过了“山东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系统”运行评估验收,自9月1日起正式运行,成为潍坊市首个“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系统”运行的县市区。
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监督宣传工作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宣传,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不断优化舆论环境,夯实民意基础,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创建合力。一是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及时进行新闻报道,积极向省、潍坊市卫生计生业务网站、政务网和法制网投稿,宣传卫生计生监督有关政策法规,公布卫生计生监督动态。二是拓展宣传阵地。利用街头“四小”门店、药店、医院、诊所、学校等的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示范区创建标语。三是积极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载体进行宣传。今年先后开展专题宣传5场次,现场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周折页、手册、明白纸等8000余份,宣传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普及了相关知识,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在宣传活动中,还曝光了个别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保持了舆论高压态势。四是深化宣传平台,发挥“新媒体”优势。建立了青州卫生计生监督QQ群、微信群,执法监察大队、各镇(街道)卫生计生执法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均加入其中,使大队能在第一时间获取和交流信息、推进工作。利用局机关建立的“青州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平台和执法监察大队设立的“青州市卫生计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宣传卫生计生监督有关政策法规,公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结果,并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栏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台张贴“青州市卫生计生监督”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引导广大群众扫描关注,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知识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融合互联网辅助领导决策。积极探索使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充分分析利用各类监督信息,提高监督能力,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监督工作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信息,每年利用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和省卫生计生监督业务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整合分析近千条数据,形成年度信息报告数据汇总和分析报告,供领导参考。同时,利用门户网站收集刊发各地工作信息上万条,全面反映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状况。大量的数据得到有效利用,为指导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目前,青州市正在积极探索现代化的监督手段,尝试在各单位公示台上设置二维码,建立监督管理诚信信息公示查询平台,方便群众利用网络了解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等基本信息和卫生监督信息。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