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5 09:10: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近日,潍坊高新区纪工委办公室与高新区监察局联合发布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者,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1000元奖励。
记者了解到,举报内容包括:在职教师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搞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个人和培训机构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或跨地区异地办班、兼课的;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有偿课业辅导或其他形式有偿培训辅导的;在职教师借用亲戚、同学、朋友等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
同时,高新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区监察局和区教育局通过发布举报受理电话(8786619、8786816)、举报受理邮箱(wfgxjcj@163.com;gxqrhj@126.com)接受投诉举报,让全体教师接受社会监督。区监察局和区教育局接到社会举报有偿家教行为的,一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同时对被举报人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厉查处。 (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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