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北农田有人“电”野兔 情节较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8-01-30 22:14: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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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季夜晚野兔子出没频繁,有个别人在寿北猎捕野兔……”日前,有知情人反映,寿北个别农田、果园有人私拉电网电野兔,不光存在安全隐患,而且猎捕野兔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该知情人告诉记者,电兔子的人员大都使用购买的“电兔子机”,他们通常选择农田、果园等野兔出没率较高的地点布设电网。“‘电兔子机’主要由电瓶、变压器等几部分构成,通常情况下,这些人会事先在猎捕区域布设裸露细铁丝,用绝缘铁桩做支撑,然后离地20厘米高的位置布设一道甚至数道‘铁丝墙’,铁丝墙与电兔子机相连,打开机器开关,野兔一旦触碰到通电的铁丝墙,瞬间就会被高电压击倒。”知情人说,拉电网电野兔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夜间有人经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十分危险。

  记者了解到,类似“电兔子机”在很多网站都有售,价格在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一网店卖家告诉记者,这种机器主要用于牧场、菜园、庄稼、粮库等场所的安全防护,如防止狗、兔子、羊等吞食侵害,“普通的机器电压输出为8000伏左右,电倒一般小动物没什么问题。”

  据了解,根据《关于明确我市为永久性禁猎区的通知》(寿政发[2009]75号)文件规定,我市行政区域范围为永久性禁猎区,不准进行任何狩猎活动。另外,野兔属于国家“三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保护动物,是明令禁捕的。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情节较重的,相关部门可依法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野生动物由于大多来历不明,可能携带大量病毒和细菌,煎、炒、炸等烹饪方式,无法确保能杀死其体内的病毒与寄生虫,所以,只要是食用野生动物,都有致病的可能。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养成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自觉抵制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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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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