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未签合同 租客弄坏房东家具拎包跑了

2018-01-15 09:50:00    作者:常方方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租客 拎包 家具 房东 出租房屋
[提要]1月14日,家住经济区逸景和公馆小区的张先生反映,他的房子在2017年9月份出租给一对年轻情侣,本应在当年12月初续交房租,可是租客以还没发工资为由拖延。2017年11月底,张先生打电话联系王先生,告诉他三个月的房租已经用完,如果续租需再交三个月的房租。

张先生家电视柜的抽屉已损坏。

  1月14日,家住经济区逸景和公馆小区的张先生反映,他的房子在2017年9月份出租给一对年轻情侣,本应在当年12月初续交房租,可是租客以还没发工资为由拖延。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1月13日他到房子里查看,发现不少家具被损坏,还丢了不少东西,两名租客早已不见人影,打电话提示停机。

  出租房屋未签合同,没留对方身份信息

  1月14日,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房子是在2014年购买的,装修以后因为要去外地长期没人居住,他便想把房子租出去。由于是新房子,张先生对租客比较挑剔。

  2017年上半年,张先生在赶集网上发布了出租房屋的信息,后来一名王姓小伙联系他。王先生称因为刚到潍坊还没买房子,所以要跟女朋友一起租套房子住。双方见面后,张先生感觉这对小情侣比较爱干净,便想与对方签订租房合同。

  张先生手头没有租房合同的模本,便让对方先交钱住进去。经双方协商,王先生先交了三个月的租金及一个月的押金。

  张先生没过几天又去了外地,签合同的事情就拖了下来。“原本说好签合同的时候让他们给我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由于合同一直没签,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也没有要到,当时就是太大意了,以为对方交了押金不会出问题。”张先生说。

  2017年11月底,张先生打电话联系王先生,告诉他三个月的房租已经用完,如果续租需再交三个月的房租。王先生称,单位一直没发工资,等发了工资再交房租。张先生见对方说得比较诚恳,想到两人刚从外地来潍坊不容易,便没有再继续催促。

  租客损坏家具玩消失,房东只能干着急

  1月12日,张先生回到了潍坊,他给王先生打电话,一直提示关机。当晚,张先生来到房子处,敲门没人应声。

  对门邻居告诉张先生,一周前租住的小伙子跟女友一起搬走了。张先生赶紧进屋查看,发现屋里地面上到处都是垃圾,厨房里的垃圾已经有了霉味,冰箱里很多东西已经臭了,次卧的衣橱有被砸过的痕迹,多处坑坑洼洼,主卧的衣橱一面门掉了下来,厨房的推拉门玻璃也坏了几块,电视柜的抽屉也坏了。看到这么多家具被弄坏,张先生气愤不已。更让张先生无奈的是,空调的遥控器、电视的遥控器、几个小车模及电卡等都不见了,被对方顺手带走了。

  张先生多次拨打王先生的电话,起初关机后来干脆停机了。联系不上对方,张先生只能干着急。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提醒市民,对外出租房屋时,要与租客签订书面合同,留下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留下租客朋友或家人的联系方式;在合同的附表要对房屋内的设施列出详细清单,一些易损的家具,最好拍照留证。此外,房主应收取足额押金,一般不少于一个月的房租,在租金到期前就应催交。像张先生这样没签合同,又没有对方其它联系方式,发生纠纷解决起来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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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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