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引纠纷,高密法院来协调

2017-03-14 13:56:00    作者:霍青 张晴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电视购物;维权
[提要]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随着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以及网络科学技术的不断普及,电视购物以及网络购物日渐走进百姓生活,但是由于网络购物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相应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得售后维权成为一个难点。

  大众网3月14日讯 记者 单晓辉 通讯员 霍青 张晴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随着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以及网络科学技术的不断普及,电视购物以及网络购物日渐走进百姓生活,但是由于网络购物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相应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得售后维权成为一个难点。 

  记者从高密法院了解到,高密法院于近日受理并成功调解一例电视购物纠纷,使纠纷双方都满意而归。高密市民王先生是山东某频道的热心观众,在收看电视节目的同时通过电话多次购买其广告的产品,包括食品、生活用品等等,2011年12月30日,购买手机一部,于2013年出现质量问题,同年11月,在食用该频道广告出售的阿胶时因其质量问题造成牙齿伤害。王先生多次就其问题向商品的经销商山东某商业有限公司进行协商未果,并诉至本院。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包括责令公开道歉、责令赔付各项损失合计9048元等。经过辅导法官的耐心辅导,王先生同意该案诉前调解。 

  近日,该院诉调对接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耐心、细心的调解,山东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也亲自前来参与调解,最终达成了山东某商业有限公司自愿补偿王先生3000元,王先生认可所购货物、不再返还的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王先生笑着说:“没想到自己闹心了六七年的案子一来法院就给解决了。”此类电视购物纠纷在该院尚属首例,它的成功调解不仅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为此类案件的审理调解提供了有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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