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拉网排查液化气安全隐患

2013-08-14 15:36:00    作者:董惠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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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董惠)近期连续发生的燃气事故,再一次为燃气安全敲响警钟。13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为保障液化石油气供应和使用安全,潍坊将在8月底前在全市进行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潍坊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 
  专项整治中,要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场站所处环境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供气设备是否完好,防火、防爆、防泄漏等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操作是否规范,单位生产经营证件和从业人员证件是否齐全等。同时,要强化液化石油钢瓶报废管理工作。对于护罩用螺丝连接到瓶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日期不清的气瓶、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气瓶,一律按报废处理。禁止充装使用不合格、超期未检和报废的气瓶,严禁报废气瓶流入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环节。 
  各县市区质监部门、燃气管理部门,联合对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于存在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或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要责令停止经营,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对不再符合充装条件的,提请省质监局吊销其《气瓶充装许可证》,通报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直至清理出燃气市场。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李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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