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寻找与你们在一起的时光
2014-03-30 15:09:00 作者:王艳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编辑:王晓
今夕复何夕,共享灯烛光。
——题记
往事如烟,美好的回忆凝滞在笔尖。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来描述你们,娜娜,知了,阎王,楠楠,我只知道,我真正想念你们。
娜娜曾将对我说:“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想和你交朋友。”我顿时受宠若惊,虽然我也是女生,但听到一美女说出这么经典的话,还是难免生出飘飘欲仙的感觉。后来,她贯彻落实自己的话,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同桌。娜娜是个温柔善良到傻的人,她从不对任何人发脾气,在她眼里这个世界充满了善意——偏偏这种人是我的克星,呆在她身边,就觉得这个世界单纯了许多,我可以心平气和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身上的戾气收敛大半。
初二认识的她,我总觉得她小小的,放开嗓子喊得时候很像某种动物,苦思冥想许久,某日茅塞顿开,大吼一声:“知了!”自此在我们宿舍乃至我们班“知了”大名广为流传,我和知了意气相投,经常在很欢喜或很失落的时候一起登上学校六楼很空旷的小阳台,聊天或者大声唱歌。知了的歌声极有穿透力,似乎可以穿过胸膛直接落到人的心里。有个傍晚,她边走路边给我唱刘若英的《后来》,“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我总觉得似乎有人在歌声里背过身去缓缓的离开了。现在想来,那时候真是幸福啊,身边带着知了,就像带了个点唱机,随时随地都可以听到想听的歌。每天下了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她可以随心所欲的哄唱,无视所有人的目光。她唱王菲的、陈奕迅的、梁静茹的、张惠妹的歌。有次我俩从教室回宿舍,途中她一时兴起,大唱李克勤粤语版的《红日》,我实在撑不住,很想挥舞双臂,大张旗鼓地告诉周围频繁看过来的同学们:“上帝作证,我不认识她啊!!!”
自打上初一就知道她叫“阎王”了,不确定这个名字被广为流传了多久,阎王陪伴我走过初中的最后一年,应该说交情是最深的了。这丫头堪称睡神和吃货的结合体,周末在家时可以从红日破晓睡到暮色四合,可以从学校的小卖部买完零食不顾形象的一直吃到教室,亦可以从教室吃到宿舍,她总是说一句:“你们不懂吃货的世界!”她是个爽朗的女孩子,在她的世界里很少有悲伤,三年,我看见她只哭过一次,她曾对我说眼泪是最廉价的东西,伤心时抬头仰望天空就能看见阳光。常有人称她“女汉子”,她却从不气恼,总是笑嘻嘻的对我说女汉子烦恼少。在我的世界里,她的确足够重要。还记得我们俩曾在周末大休时徒步逛街六小时仍是意犹未尽;曾一起去图书馆网罗好书;曾一起看一部伤感的老电影;曾一起愤慨学校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曾一起听陈奕迅的《十年》;曾一起点灯熬油临阵磨枪应付即将到来的中考……后来的她因为在自主招生的考试中发挥超常,被提早录取,只留下我一个人,顿感人生荒凉。
直到遇见了楠楠,我和楠楠并不算很熟,楠楠是阎王的朋友,阎王是我的朋友,代换一下,楠楠就成了我的朋友。她经常拎本书到我的宿舍,为六月份的中考做准备,我亦随意翻书,偶尔会唱一唱知了教的几首歌。那段时光,似乎可以概括为忧郁的幸福。
然而春花绚烂却逃不掉荼蘼的伤感,直到有一天,友谊被各种界限分离,我们才发现过去的纯真再也回不去,我们才寻找时光究竟去了哪里。
谨以此文,献给曾在锦瑟年华里朝夕相处的你们——娜娜,知了,阎王,楠楠,时间在奔跑,我在想念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