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佳乐兴百货商店售不合格食用糖被通报处罚

2017-01-04 14:24: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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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六期)。诸城市佳乐兴百货商店因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用糖案,遭到通报处罚。通报如下:
  大众网1月4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六期)。诸城市佳乐兴百货商店因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用糖案,遭到通报处罚。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诸城市佳乐兴百货商店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用糖案;违法企业名称为诸城市佳乐兴百货商店;法人为刘宁波;主要违法事实为刘宁波(诸城市佳乐兴百货商店)2016年9月从龙城批发市场购进老糖坊牌优质白糖20袋(318克/袋)用于销售,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进货价格3.2元/袋,销售价格4元/袋,货值金额80元整,已销售11袋,违法所得8.8元。经云南省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实,该县无云南建水九江糖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用白糖9袋(318克/袋)。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元捌角(8.8元);4、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罚没款合计壹仟零捌元捌角整(10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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