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女子成立公司高息吸收存款 难以维持跑路

2014-08-11 09:31:00    作者:隋炜凤 朱俭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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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诸城市桃林镇孙某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诸城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近日,诸城市桃林镇孙某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诸城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孙某是诸城市人,2004年6月15日与丈夫李某成立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告业务。2009年5月27日,她又与丈夫成立一家投资有限公司。

  2007年6月至2009年11月期间,孙某以成立的两家公司及个人名义,以投资公司和龙骨涧工程及大型广告为幌子,通过熟人向社会不特定人员以承诺给予2%—3%月息为诱饵,变相吸收存款200余万元。

  自2008年起,孙某的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情形,孙某拆东墙补西墙,靠借款维持高额利息。自2010年起,孙某眼见无法继续维持,干脆跑路,至案发时,尚有100多万元无法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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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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