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2 19:39:00 作者: 来源:凤凰网 我要评论
借钱不还;好心帮他却被算计。“没想到韩磊是这样的人”,谈起韩磊,韩岚话语间充满了懊悔和气愤。日前,当事人韩岚委托其弟弟孙杨杰在京召开了小型的媒体会向记者们详细陈述了“歌手韩磊欠钱不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其代理律师也出面叙述了案件的进展及展示了相关法律证据。
2007年,经朋友介绍,韩岚认识了歌手韩磊,就是那个用酣畅豪迈、洒脱不羁的演唱风格唱红了《走四方》和《向天再借五百年》的内蒙汉子。“刚开始接触时,感觉他人很爽快,北方汉子,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最初,韩磊给韩岚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但事实并非如此。“相识后,应韩磊要求,我投资500万成立公司交他打理,期间还借款80万为他救急”。但真心付出并未换来好报,韩磊在利益面前把朋友情谊扔得干干净净。
合伙开公司韩磊一分钱没投
韩磊与韩岚相识不久,即表示想在内蒙古成立一家文化传媒公司。韩磊表示,公司以他的名字注册,凭他在内蒙古的名气和关系,不说赚多少钱,但肯定不会赔钱。韩岚觉得韩磊的说法有道理。
2008年8月29日,内蒙古韩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回民区新华大街66号内蒙古国际大酒店A座23层,注册资本500万。法定代表人为韩岚,韩磊为公司另一股东。
“这500万都是我一个人出的”。韩岚向记者展示了一张当时的银行转账凭条,上面显示,2008年7月10日,付款方韩岚向收款方韩磊转账2450055元。韩岚表示,当时他将其中245万转账借给韩磊,使韩磊拥有公司49%的股份,成为公司的第二股东。55元是公司入资手续费,“我连手续费都给他出了”。
公司清算韩岚大义赠资产
据韩岚讲,公司成立后一直由韩磊打理,包括会计、出纳人员也是韩磊找来的。运营期间,公司虽然签署、运作了“亚艺节”、“元宵节”两个项目,但不仅没赚钱,账面还持续亏损。2010年底,韩岚对公司已经不报任何希望,便决定对公司进行停业、清算。
为了省时省钱,韩岚和韩磊签署了一份公司清算协议书。据韩岚委托的代理公司解散的律师讲,双方凭此协议即可通过工商局办理停业清算业务,这也是国内一些公司进行关张清算时经常采用的一种简便可行的办法。
韩磊当时也签字认同协议的所有内容。记者在韩岚出示的协议原件中看到,协议签署时间分别为韩岚(乙方)2011年4月17日,韩磊(甲方)2011年5月3日。
作为公司的实际全额出资人,韩岚在协议中作了巨大让步。协议中关于公司财产分配的内容显示:公司账户内现有资金70余万元、公司的“亚艺节”、“元宵节”的应收账款、一辆别克车和全部办公设备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照相机、摄像机、桌椅等)等资产在承担所有公司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电费、员工工资、应缴税费、对外的债务、清算注销发生的费用等)后归甲方韩磊所有。其余的应收账款、资产归乙方韩岚所有。
韩岚委托的代理公司解散的律师告诉记者,韩岚在公司创立时投入500万元人民币,经过韩磊两年时间的运作,不仅一分利润未见,按此协议,韩岚还将文化公司当时所有的办公设备、账户内现金及一辆汽车,价值上百万的资产留给了韩磊。协议执行的最后结果是韩岚直接亏损200多万元。
贪得无厌 韩磊得寸想进尺
协议签订后,公司清算,韩磊却不予配合。他要求韩岚补足70万。对此,韩岚很不认可,“没理由我再退让,谁知道他以后还会管我要什么?”
原来韩磊将公司之前的一笔债务及由此产生的赔款算到了韩岚头上。韩岚告诉记者,公司举办“元宵节”活动时有一笔约14万元的债务,因韩磊没有按时还给对方。“人家起诉了,法院强制执行,最后赔给人家24万4千余元。按协议这应该是从公司账面上的70多万元中扣除,剩下的归韩磊!”
韩岚说,扣除公司所有欠款和费用后,不算“亚艺节”和“元宵节”的应收账款,70余万元的现金应该剩下36万元左右。“韩磊将此钱打回到了公司账上,之后他要求我补够70万,说补够了70万,就配合清算。”韩岚认为当时双方已经在协议书上签字,就应该按照协议执行,但韩磊却不认可这份协议了。
“公司成立时,他一分钱没投,现在公司停业了,我把车子和设备都给了他。甚至还写协议分给他一些钱,怎么还能朝我要呢?人不能太贪婪!”采访中,韩岚颇为不解地对记者如是说。
迫不得已韩岚起诉强制清算
在办理停业手续以及清算过程中,由于韩磊无视双方共同签订的协议书,不配合清算。
2011年9月,韩岚迫不得已向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清算。但他表示实在不想走这一步,这样太麻烦了,不仅费时费力,且清算费用还高。
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了,公司清算还在程序中。韩岚只能看着自己的钱在公司里却不能支配。韩岚及其律师均认为,如果韩磊正常履行当时双方签署的那份协议书,配合清算,远不至出现现在的情况。而这也正是令韩岚心寒之处。
利令智昏韩磊算错经济账
韩岚委托的代理公司解散、清算的律师指着协议的第六条对记者说,韩岚在拟定清算协议时,原本将之前韩磊借他的一笔80万元债务一并免除了。记者看到,协议第六条原文为:“甲乙双方个人之间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彻底终结,互不相欠”。如果韩磊在公司账务往来之外还欠韩岚的其他私人债务,通过这条协议,的确可以免除。
韩岚表示,这就是几日前孙扬杰在网上要求韩磊归还的那笔借款。韩岚说,2009年9月2日,韩磊突然给他打电话,说他欠朋友的钱必须马上归还,而他的银行卡密码想不起来,请韩岚暂借他200万人民币,第二天即归还。韩岚一时没有这么多现金,就将手边的80万元,按韩磊的要求,打到他的朋友王云的卡上。但第二天韩磊并没有还钱,之后多次电话、短信向他要钱,韩磊开始说等两天,后来干脆就不接电话,不回短信,玩起了失踪。
韩岚委托的代理清算律师表示,如果韩磊严格执行他和韩岚之间的清算协议。按协议规定,韩岚就不可能再向他追讨这笔借款。但由于韩磊之后单方面毁约,不配合公司清算,让协议未能执行,所以韩岚至今还有索要这笔借款的权利。
很显然,这笔钱比韩磊在协议之外向韩岚索要的现金还多。可韩磊为什么要舍多求少呢?韩岚的委托代理公司解散律师表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韩磊在否定清算协议时,本身就打定主意不还这笔钱了,他在自己的公司财产分配方案中已经把这80万纳入其中,除此之外,还要韩岚给他补足70万;二是韩磊利令智昏,算错了账,并未从协议中看出韩岚实则已经将笔借款白白送给他了。韩岚表示,如果是第一种猜测,韩磊未免就显得太贪了,他宁愿相信韩磊是算错了账。
孙杨杰:韩磊并不差钱事先也并不知韩磊为人
在采访时,记者向孙杨杰问起了韩磊的经济状况。孙杨杰称:“据我所知,像他这样的一线歌手基本都是商演不断的,可以说韩磊他并不差钱。我大哥韩岚本人也在经营文化产业公司,他也不是说差这几十万,只是为朋友的见利忘义感到很堵心。”孙杨杰还向记者透露,大哥韩岚在事先并不知韩磊会是个见利忘义的人,之前他们曾是手足一般的兄弟,没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
编辑: 彭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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