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及新生开学季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及时把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近日,市教育局公布我市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现行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主要有两项资助政策。一是发放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按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进行资助。二是免除保教费。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据实免除保教费;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因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学杂费,因此,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原建档立卡户)脱贫享受政策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执行寄宿生标准。
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阶段主要有两项资助政策。一是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二是免除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减免。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主要有三项资助政策。一是免学费。公办学校学费全额免除,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二是国家助学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三是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名额根据国家分配情况确定。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有五项资助政策。一是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二是免学费。对在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三是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四是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五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自8月1日起开始组织现场受理,我市坚持每年7月20日开始。六是国家学费减免或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面向困难县的基层就业和面向所有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就业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需学生向就读或毕业高校提出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需学生向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具体事宜请拨打各县市区公布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广大家长朋友和学生要切实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勿轻信以所谓“学生救助金”“国家助学金”“贫困补助或中、高职学费退还”等名义的陌生来电。如遇到以上类似要求的,请先向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切勿擅自透露个人金融信息,或按照对方要求进行转账,避免上当受骗。发现有行骗迹象,或者遇到诈骗分子,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协助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