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有关规定,市应急局组织编制了《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办事指南,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使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救助人员是指全市范围内发生的干旱、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导致无力克服衣、食、住、学、医等生活困难的人员。救助类型为应急救助,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市委、市政府决定的突发应急救助事项。同时,对符合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条件的受灾人员,应及时协调民政、卫健、扶贫办、残联等部门(单位),纳入相应的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实施救助。
申请流程分为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街审核和县(区)级审批。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损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居)民小组村(居)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涉灾部门上报灾情信息,乡镇(街道)要认真核定本辖区灾情数据并通过“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信息,最终确定的救助对象应符合报送灾情信息中的相关数据。各级涉灾部门、乡镇(街道)、村(居)要认真调查统计本辖区居民灾害损失情况及需救助人口底数,按照“户报、村(居)评、乡镇(街道)审、县(市、区)定”的基本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工作台账,实施精准救助。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修订后的《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其中,关于业主表决比例、街道办事处审查事项等出现了变化,并增加了牵头部门对施工企业监管的内容,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对此,记者请律师进行了解读。[详细]
3月9日,记者从现场施工负责人梁西平口中了解到,潍坊站南广场片区客运枢纽站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分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目前主体结构已经完成施工,计划将于10月份投入使用。[详细]
我市2021年春运工作已圆满画上句号。3月1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1月28日至3月8日春运期间,全市共完成客运量154.5455万人次,同比下降5.72%。[详细]
根据《实施细则》,自2020年6月8日起,新来潍就业创业的人才,包括A(新来我市就业创业的顶尖人才)、B(领军人才)、C(高端人才)、D(优特人才)类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及留学[详细]
“十四五”期间,山东基础设施、运输服务、智慧交通、行业治理等领域将会有新突破。构建内通外联铁路网,建设高铁大通道,打通纵贯南北的京雄商、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旅游高铁和横贯东西的鲁北、青济郑、鲁南等高速铁路主通道,到2025年,高速铁路通车里程达到4400公里以上,[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