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路虎车竟是偷来的 四川车主来潍取回爱车

2018-10-17 09:42:00    作者:宋树云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日前,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辆套牌白色路虎车。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还是一辆盗抢车辆。民警经多方调查,及时联系到车主。10月16日,成都车主刘先生来潍坊取回了爱车。驾驶员李某被依法处以罚款60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并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日前,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辆套牌白色路虎车。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还是一辆盗抢车辆。民警经多方调查,及时联系到车主。10月16日,成都车主刘先生来潍坊取回了爱车。驾驶员李某被依法处以罚款60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并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套牌车疑似盗抢车辆

  9月25日下午,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王震在数字警务室值班时,缉查布控系统突然出现一条报警信息:“浙AM90**为套牌车辆”。王震查询发现,涉嫌套牌车辆为一辆白色路虎,车顶为黑色。该车正沿虞河路由北向南行驶。王震立即调度附近路口执勤民警进行拦截并检查。

  根据民警指令,该车驾驶员及车辆被带回中队进行详细核查。经核查,驾驶员为一名30岁左右的男性,神色有些慌张,行驶证上防伪标识模糊不清,字体发粗,与正规证件不同。这辆车前挡风玻璃下面的车辆识别代码与被套牌车辆网上登记的一致,然而民警打开车辆前引擎盖,竟发现车辆识别代码与车窗玻璃下面的并不一致。

  民警遂即将车辆前引擎盖下面的车辆识别代码输入全国机动车信息网查询,结果发现,该车原车牌号为“川A1N***”,并且网上显示该车是盗抢车辆,民警立即将该盗抢车及驾驶人控制。

  经讯问,驾驶员李某称,他于今年1月份购买了该车,该车实为一辆抵押车,因对方资不抵债所以将该车卖给了自己,他并不清楚该车涉嫌套牌的情况。

  失而复得,四川车主来潍坊取回爱车

  9月26日,王震为了进一步核实车辆情况,将该车开至4S店对内置系统的车架号进行查询。后经详细比对,确认该车车玻璃的识别代号被改动,该车属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

  得知这一情况后,次日,王震分别向被套牌车的杭州车主和四川被盗抢车主刘先生核实了情况,并向四川警方通报了该消息。刘先生说,接到民警的电话,他十分惊讶。据其介绍,他2013年11月购买了这辆路虎车,当时花了170余万元。2017年11月,他去外地出差,将车借给朋友,朋友将车停在小区附近的公共停车位上。不料第二天发现车辆不翼而飞,这让刘先生十分恼火。

  四川警方后经多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凌晨4时许,将车盗走后开上高速,随后又下高速沿偏僻下路驶离四川。

  刘先生说,爱车失而复得让他十分惊喜。车辆除了部分内饰和轮胎出现了磨损和更换,其他并没有大的改变。他十分感谢潍坊交警的帮助。

  10月15日,刘先生推掉了工作,与当地警方来到潍坊,取回自己的爱车。

  系近年来涉案价值最大的盗抢车辆

  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付建斌告诉记者,虽然驾驶套牌车的李某以不知情为由辩解,但每位驾驶员在驾车上路前,都有义务确保车辆手续齐全、号牌正确。10月16日,记者了解到,驾驶员李某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合格标志和行驶证,被依法处以罚款60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并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付建斌介绍,该车是今年以来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辖区发现的首辆盗抢车辆,也是近年来发现的涉案价值最大的盗抢车辆。

  付建斌提醒,如果车辆被盗,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方便民警通过车主的报案信息联系上车主本人,归还车辆。同时,建议市民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购买来源不明的二手车。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和卖方到车管所核实车主信息,交易时办理过户手续。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我要提供新闻线索(一旦采用,奖励最少20元话费,所有内容均为您保密)
手机: (填写手机号码)
姓名:(请填写真实姓名,网站会做保密处理)
所在地区:
内容: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