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男子私设暗管废水直排下水道污染环境获刑7个月

2018-10-15 19:36: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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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牟取暴利,青州男子杨某某在未取得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在电机壳厂私设暗管,将用硝酸、硫酸等清洗电机壳产生的废液通过暗管直接排入下水道,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青州警方、环保部门突击检查,将杨某某抓获,涉事企业被依法注销。目前,杨某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获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6月23日,青州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位于青州市益都街道某村的一家电机壳厂可能存在违法排污行为,遂联合环保部门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民警调查发现,该厂于2005年建设,杨某某从2016年开始经营电机壳厂。

  经查,该厂车间内共有6个池子,分别为火碱池、硝酸池、硫酸池及3个清水池。加工流程是先将要清洗的件放入火碱池去油,然后放到清水池清洗,再放到硝酸池、硫酸池去油,最后放到清水池洗净。将件放入最后一个清水池清洗时,池水混入硝酸、硫酸、火碱变成了混合液体。在清洗电机壳件时,这个池子里的水会自动通过该厂埋设的直径30厘米、长20多米的暗管向下水道排出,并且排污管未经防渗处理。

  根据规定,清洗机械零件,相关企业需要取得环评验收相关手续。可是民警调查发现,该厂未办理相关手续。

  在掌握相关证据后,环保部门对电机壳厂的废水进行取样并送检。经专业机构检测,现场提取的酸洗废水样本PH值为1.42,呈酸性,属于危险废物。据了解,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洗涤液和污泥都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而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酸、含碱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土质污染非常严重。

  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后,杨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2018年1月9日,该电机壳厂被依法注销。

  据杨某某交代,其经营的电机壳厂每天能清洗400—600个电机壳,硝酸大约用了5桶25千克的,硫酸用了350千克左右,火碱使用量记不清了。从加工电机壳数量可以看出杨某某生产持续时间较长,危险废物排放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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