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密:男子和朋友长得像,冒用其身份销分

2018-10-09 20:45: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因为面貌长得和朋友神似,高密男子王某竟使用朋友身份证、驾驶证到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不想被交警识破。9日,记者从高密交警大队了解到,王某因持有B1证,因驾驶证被记分,已到车管部门接受学习教育。

  10月8日上午10点左右,一名男性驾驶员到交警大队非现场处罚中队,办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业务。自称孙某的他,递上名为孙某的身份证、驾驶证,要替王某的车辆销分。值班民警发现证件上的照片与王某本人有细微差别,便通过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核查孙某家庭成员的姓名、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男驾驶员都对答如流。

  可这些并没有打消值班民警的疑虑。值班民警又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发现孙某名下有一辆2000年买的大众牌轿车,还有一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便有意试探王某:“你的大众牌轿车违章这次不一块处理?”王某随口回答他只有别克牌轿车,没有大众牌轿车。等他明白过来,为时已晚。

  经询问,王某拥有B1驾证,是某大型货运公司的司机。不久前晚上开车时,误闯了信号灯,被电子警察抓拍,因此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按照规定,B1驾证记分的,必须在记分周期结束前,到交管部门接受交通法规学习教育,不予学习的,驾驶证不予审核。

  可是,如果到交警部门学习,势必耽误出车、耽误挣钱。于是,王某就在销分、学习上动起了“歪脑筋”,就想用别人的驾驶证为自己销分,以此逃避学习。巧合的是,王某和朋友孙某长相颇为相似,许多朋友平日里都调侃他们应该是“亲兄弟”。于是,王某找到孙某。碍于面子,孙某将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交给了王某。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