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公安局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

2018-09-27 07:14: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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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衍强)“像这类纽扣式的服装,现在穿不合适了,应该穿2009式的保安服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加强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培训单位管理,规范保安服务市场,近日,县公安局保安监管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招用的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措施的人员统称为保安队员,也就是保安人员。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着统一的保安制服,而且要执证上岗。检查人员对从业单位保安人员穿着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此外,条例还要求自行招录保安人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备案。自行招录保安人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报备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或者是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分管负责人和保安队员的基本情况;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建立保安服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管理队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果不按时报备,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出重拳处罚一批违法违规的保安从业单位,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保安人员,规范保安人员的服装标志标识。行动的开展,有助于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保安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保安监管法规全面、认真落实,保安队伍和保安行业的社会形象全面提升,为依法许可、守法经营的保安从业单位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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