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

2018-08-16 07:46: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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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乐传媒网8月15日讯 (通讯员 刘晶)为有效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近日,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城区公共停车区域万余停车位重新进行科学划置和整合,开展不间断停车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严格规范车辆停放。

  发放《关于规范昌乐城区路沿石以上区域车辆停放的通告》明白纸,在《潍坊日报》《昌乐日报》、昌乐传媒网等媒体开展宣传,明确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在城区路沿石以上区域停放机动车的,一律在设定的停车场和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按照白色导向箭头指示有序停放;机动车停放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压泊位标线,严禁占压人行道。机动车停车泊位主要用于小型汽车停放,禁止大型车辆、拖拉机和非机动车停放。

  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路沿石以上乱停乱放车辆,在车窗一角明显位置上粘贴《敬告》,温馨告知乱停放车辆存在哪种违法行为,要求其自行改正。据不完全统计,已告知乱停乱放车辆超过2000余次。

  9月份以后,对城区范围内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赵绪涛表示,城区道路两侧路沿石以上划出机动车位与非机动车位,车头朝向以箭头明确示意,合理划分盲道与车位,界限清晰明确,避免停车位“大杂烩”式停放,有效解决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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