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无不合格人用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流入

2018-07-27 08:21: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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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乐传媒网7月26日讯(通讯员 鲁斌)7月23日下午,昌乐县市场监管局对县疾控中心的疫苗档案资料管理、使用记录、购进发放记录、保管记录、生物制品资质证书、冷库等硬件设备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24日下午,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对我县疫苗管理相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疫苗。

  昌乐县人用狂犬病疫苗情况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近日,国家药监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生产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此公告发出后,受到媒体、社会、家长们的广泛关注,各种猜疑随之而来。县疾控中心也接到了各种咨询,在此进行解答。

  1.涉事疫苗有没有进入昌乐县?

  经过全面排查,涉及批号人用狂犬病疫苗未流入我县。经核查,我县一直未曾购入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昌乐县使用的疫苗为辽宁成大公司生产。近期接种过狂犬病疫苗的群众可以放心。

  2.昌乐县现在狂犬病疫苗是哪里生产的?

  昌乐县自2008年起,通过省—市—县疾控中心正规渠道提供的狂犬疫苗,全部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成大”)生产的狂犬疫苗。为方便群众,提高全程接种率,2012年起,开始启用辽宁成大四针(2—1—1程序)狂犬病疫苗。2017年增加引入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康华”)生产的“金标准”高品质人二倍体狂犬疫苗,用于低年龄组及免疫功能低下的暴露人群。因此,我县在用的人用狂犬疫苗质量安全。

  昌乐县百白破疫苗情况

  2017年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食药监总局已责令企业查明流向,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据此,昌乐县疾控中心当即及时对2016年以来购进和发放的百白破疫苗进行了逐一核对,未发现此两批次百白破疫苗进入我县。

  百白破疫苗属于第一类疫苗,由省政府采购,根据省—市—县—接种门诊的原则逐级供应,免费向公民提供。目前问题疫苗流向明确。根据山东省疾控中心负责人介绍,“长春长生公司销往山东省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共计252600支,占全省年使用量的3.96%,流向济南、淄博、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等8个市。”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潍坊市卫计委发布的信息,上述不合格批次疫苗未进入潍坊市使用,与我县排查结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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