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密:擅长“碰瓷”的贾某这次“栽了”

2018-06-26 07:32: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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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日,夏庄镇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夷安大道和盛泉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怀疑这是一起“碰瓷”行为,希望协助调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以后,看到现场有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神志不清地躺在地上,旁边有一辆车身前部缠满胶带的蓝色踏板电动车,倒在一辆白色suv轿车后面。在场交警称该男子酒后驾驶,目前尚处于醉酒状态。据车主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录像显示:当时车停在马路边,并未处于行驶状态,该男子驾驶电动车径直撞向了轿车尾部。而后,贾某便向车主索要赔偿。

  “前几天,刚给这个报案的当事人出了一次警。”在场的交警和派出所民警这样说。根据车主和交警的陈述,结合现场情况,派出所民警认为贾某有碰瓷嫌疑,随即将他带到了派出所。嫌疑人贾某在审讯室审讯过程中一直处于醉酒状态,神志不是很清醒,办案民警将他约束到晚上十一点左右,等他神志处于清醒状态下再进行审讯。然而贾某极力辩解,拒不承认自己“碰瓷”。

  派出所干警立即开展部门联动,寻找线索,调查取证。一方面,通过110指挥中心,查询贾某报警的记录。另一方面,通过保险公司联网平台查询相关的出险信息。

  根据交警方面提供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在今年五月二十号下午有过报警记录;而保险公司根据嫌疑人的身份证号码查到的出险记录也是五月二十号的那一起,和交警方面提供的相吻合。

  “难道嫌疑人此前真的只有这一起涉嫌‘碰瓷’的行为吗?”调查进展到这里,看起来似乎已经“查无可查”了。然而,民警并没有就此放弃。“查,继续查下去!”夏庄镇派出所所长王来昌发起了各部门“协查”的请求,想看看2016年五月份至今,交警或者派出所出警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案件,尽可能的扩大线索来源。

  事实证明,王来昌的猜测是正确的。在各个部门的联动协助下,发现之前共有三起案件比较吻合,分别是发生在康成中学附近一起、人民大街许家庄菜市场一起、某加油站附近一起。

  终于,在一系列证据面前,贾某逐渐地交代了犯罪事实:从五月二十号进行的第一起“碰瓷”行为,到六月十五号,先后作案四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年之内连续超过三次“碰瓷”行为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贾某多次勒索他人财物,所以,我们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他进行刑事拘留,下一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王来昌这样和记者说道。

  (文中贾某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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