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共享单车遭损坏无法“共享” 市民望车兴叹

2018-06-20 11:30: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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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如今,共享单车以其低碳环保、使用和归还的便捷,已经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选,然而,种种如破坏二维码、私占车辆、恶意损坏车辆等不文明用车行为,让用户体验便利出行变得困难,让共享单车无法“共享”,也给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带来了困扰。

  大众网6月20日讯(记者 单姗)如今,共享单车以其低碳环保、使用和归还的便捷,已经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选,然而,种种如破坏二维码、私占车辆、恶意损坏车辆等不文明用车行为,让用户体验便利出行变得困难,让共享单车无法“共享”,也给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带来了困扰。

  近日,市民丁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看到的共享单车乱象真不少,在市区风筝广场,一辆共享单车因为车轮损坏“躺”在了路边,一些共享单车的二维码遭到人为损坏,还有些市民为了一己之便,给共享单车上了锁,让真正需要骑车的市民如法开启单车锁,只能望车兴叹。

  坊子的乔女士平时上下班都是骑共享单车,她告诉记者,有时共享单车就在眼前,却因为二维码破坏或者车子被上锁无法使用,“共享单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有些市民的素质真挺低的,涂抹二维码、破坏车辆和二维码,有的车辆甚至被泼上了泥水,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只能闲置,真的很可惜。”乔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共享单车运营商通过对后台的云端数据系统检测分析,以及线下的运维排查,针对部分用户存在的不同程度的破坏、私占共享单车等恶劣不文明行为,已经对这些用户的账户实施了冻结处理,有的用户账号甚至被永久冻结,终身禁骑。

  事实上,破坏、私占共享单车不是占便宜,而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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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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