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146户企业或将被列入山东省工商局黑名单

2018-05-16 16:47:00    作者:单文玲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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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6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告》公示称,到2018年7月中旬,寿光市众亨果蔬有限公司等146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将被山东省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大众网5月16日讯(记者 单文玲)16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告》公示称,到2018年7月中旬,寿光市众亨果蔬有限公司等146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将被山东省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当履行补报年报和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受到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其企业(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两代表一委员”参选资格、“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禁入。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拟列入“黑名单”的146户企业发送了提醒短信,并通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做好核实提醒工作。同时,山东省工商局也向相关企业进行了提醒。公告中提醒道,名单中的企业尚正常从事经营的,应当尽快联系属地市场监管所做好登记,补报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在2018年6月30日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已经停业不再经营的,尽快联系属地市场监管所做好登记,在2018年6月30日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既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将被依法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该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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