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开展2018年非遗月宣传展示活动

2018-02-12 09:30:00    作者:范素娟 张彦峰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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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月”,要求文化部门应当集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等活动。根据以上要求,在非遗月活动期间,奎文区以集中宣传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及展演活动。

  大众网2月12日讯(记者 范素娟 通讯员 张彦峰)《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月”,要求文化部门应当集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等活动。根据以上要求,在非遗月活动期间,奎文区以集中宣传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及展演活动。

  为了践行山东省文化厅提出的“我的中国梦”非遗月活动主题,2018年2月9日,奎文区文化馆和非遗保护中心在北苑街道沙窝社区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宣传展示活动,共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8项,其中省级项目2项(潍坊仿古铜印制作技艺、潍坊朝天锅制作技艺),市级项目11项(庄氏正骨、庄家九头船、潍坊四通捶、古琴制作技艺、标本制作技艺、恒盛斋点心制作技艺、潍县锣鼓、葛氏针灸、潍县后门街龙灯、富郭庄芥茉鸡制作技艺、红炉锻制技艺),区级项目5项(潍坊皮刻技艺、煎饼制作技艺、钩针编织技艺、潍县年俗、潍县婚嫁习俗)。活动现场发放《非遗知识简介》、《非遗保护法》等宣传资料300余份。

  据悉,奎文区文化部门还将在非遗月期间组织免费参观体验大虞手工艺传习中心、锣鼓过大年、九头船展演等文化活动。活动开展充分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也展现了奎文区的文化魅力,不仅为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增加了绚丽色彩,也大大丰富了辖区内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普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提高了群众主动参与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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