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产不合格罐头被通报罚款

2017-12-12 20:56: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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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日前,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11月)。其中,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糖水赤豆罐头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大众网12月12日讯(记者 张坤)日前,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11月)。其中,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糖水赤豆罐头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糖水赤豆罐头案,违法企业为青州市寿康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姓名为王爱凤,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为91370781L00143573A,主要违法事实为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糖水赤豆罐头,处罚依据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处罚结果为"1、没收生产销售涉案产品违法所得125.00元;2、罚款人民5000.00元,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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