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19:36: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2月12日讯(记者 张坤)日前,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11月)。其中,潍坊丰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寿光鸿基店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潍坊丰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寿光鸿基店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违法企业为潍坊丰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寿光鸿基店,法人姓名为马桂香,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为370783300032992,主要违法事实为在该单位柜台上发现手写药品单据2张,该负责人不能提供单据上药品进货来源。处罚依据为根据《中华人民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品、化妆品)药品编号14》。处罚结果为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违法所得陆佰伍拾元(650元);2、处违法药品货值金额三倍壹仟玖佰伍拾元(19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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