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通报第三季度城市管理 "5+6"标准化评价情况

2017-11-30 08:57:00    作者:姜康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市 城市管理 评价 标准化 5+6
[提要]11月29日,记者从市城管办获悉,根据《潍坊市市政公用企业质信评价办法(试行)》(潍管发〔2017〕25号)和《潍坊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化评价办法(试行)》文件,潍坊市城管办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5+6”(5类市政公用企业和6大城市管理要素)工作进行了第三季度标准化评价,并对评价成绩进行了通报。

  11月29日,记者从市城管办获悉,根据《潍坊市市政公用企业质信评价办法(试行)》(潍管发〔2017〕25号)和《潍坊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化评价办法(试行)》文件,潍坊市城管办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5+6”(5类市政公用企业和6大城市管理要素)工作进行了第三季度标准化评价,并对评价成绩进行了通报。

  市城管办专门成立了10个评价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别对全市5类市政公用企业即城市供水企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垃圾处理企业(因评价当时还未进入供热时间,本次未对城市集中供热经营企业进行评价)和6大城市管理要素即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市政设施养护、城市照明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

  在对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要素评价时,现场检查均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区分类别抽取了3-5条道路或几个网格、1个公园、2个公厕、1个垃圾转运站、1座桥梁,环卫一体化工作抽取3-5个村。

  这次评价是我市近几年来的首次,既是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检验,也是对工作水平提升的促进。通过集中评价发现,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公用企业在日常管理和运行中各有其亮点、特点,同时也各存在差异、不足。总体来说,整体管理水平较高,企业运行情况较好,反映了近年来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已反馈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评价成绩公开进行通报。 (记者 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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