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潍坊市停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017-05-09 09:07:00    作者:薛静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通知 新型墙体材料 专项基金 我市 实体经济
[提要](记者 薛静)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我市全面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根据《通知》,上述专项基金停止征收后,之前欠缴的基金要及时足额征收,预缴的基金要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多退少补。

  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我市全面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通知》,上述专项基金停止征收后,之前欠缴的基金要及时足额征收,预缴的基金要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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