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查组进驻潍坊 时间持续至4月12日

2017-03-28 09:32:00    作者:窦圆娜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市 环境保护 督查组 环境违法 督察工作
[提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和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近日进驻潍坊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持续至4月12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

  持续至4月12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和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近日进驻潍坊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3月24日,督察动员汇报会在潍坊召开,标志着对我市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

  本次督察主要是针对潍坊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县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督察潍坊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

  督察动员汇报会指出,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督察动员汇报会强调,潍坊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针对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做好情况汇报、条件保障、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所反映问题,要认真查办,一经核实、严肃追责,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督察动员汇报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环保重点任务落实,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迅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的停产,该整顿的整顿;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有自由裁量权的,要依法顶格处理,未依法顶格处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公开曝光,加大震慑和舆论引导力度;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特别是整改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一律严肃追责。要建立台账,强化督办落实,全程跟踪、办结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持续至4月12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

  省督查组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36-8787111,专门邮政信箱:潍坊市第1701号信箱(邮编:261061)。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主要受理潍坊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潍坊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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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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