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纪念园落成 位于昌乐县烈士陵园内

2017-03-28 09:26:00    作者:宋树云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器官捐献 纪念园 昌乐县 黄怀德 烈士陵园
[提要]清明节即将到来,3月27日,记者从潍坊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潍坊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在社会各界好心人的捐助下,历时一年现已建成,为本市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家属及好友追思纪念带来很大方便。为了鼓励遗体器官捐献,发展医学科学事业,造福社会,市红十字会在去年开始建设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林。

  位于昌乐县烈士陵园内,方便家属追思

  清明节即将到来,3月27日,记者从潍坊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潍坊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在社会各界好心人的捐助下,历时一年现已建成,为本市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家属及好友追思纪念带来很大方便。

  之前只能去济南纪念

  潍坊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位于昌乐县烈士陵园(青山公墓)内,专门为了纪念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而建,以寄托亲人哀思,颂扬捐献者的高尚精神。园内的纪念墙上,刻着每一位捐献者的名字,整个园内庄严肃穆。

  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3年3月1日,《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开始实施;2007年5月1日起,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实施。《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发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红十字会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遗体捐献热线,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关制度,接受遗体捐献登记和咨询。

  随着媒体的广泛关注,市民们的捐献意识逐渐提高,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捐献角膜59例,遗体35例,器官24例。

  市民们遗体器官捐献意愿逐步增强的同时,相关纪念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给捐献者家属追思纪念带来诸多不便。之前,我市没有专门的追思纪念场所和设施,家属只能去位于济南的山东省福寿园内的山东省遗体捐献纪念广场进行纪念活动。

  为了鼓励遗体器官捐献,发展医学科学事业,造福社会,市红十字会在去年开始建设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林。

  社会各界纷纷捐善款

  纪念碑林的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确定之后,就有很多单位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向市红十字会捐款。

  昌邑市奎聚街道的马洪斌为建纪念园捐了1000元爱心款。马洪斌是一位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家属,他年仅17岁的儿子马赫在2013年7月因病去世,夫妻俩虽然非常悲痛,但他们决定捐献孩子的遗体和眼角膜,希望儿子的遗体能有助于医学研究,孩子的眼角膜能为眼病患者带去光明。

  奎文区的黄怀恩、黄怀德、黄怀珍、黄志平姐弟四人也是遗体捐献者的家属。2006年,90多岁的母亲去世后,根据母亲的遗愿,他们将母亲的遗体无偿捐献,用于医疗事业研究。听说要建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的事情后,姐弟四人凑了2000元钱。他们说,建了碑林后,也方便去祭奠母亲。

  还有“风筝叔叔”,不仅经常捐款帮助贫困家庭,为了建设纪念园,他也出资2000元……

  最终,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暨潍坊市红十字会共募集资金110余万元,建成了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纪念园占地1200平方米,建设用地由昌乐县人民政府无偿提供。

  即日起就可前去祭奠

  清明节即将来临,捐献者家属及其友人目前就可以到潍坊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去缅怀祭奠,行车路线:宝通西街与昌乐县大沂路交叉口南行(即沂山方向)2.5公里,左拐行400米,再左行300米,右行即到(每路口拐弯处均有指示牌,根据指示牌行走)。

  如有市民找不到地方,可以拨打联系电话:昌乐县红十字会:6279801,13964708518;潍坊市红十字会:8240120,1366636599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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