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潍坊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发布

2017-03-13 09:41:00    作者:张坤 洪梅秀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13日,潍坊召开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潍坊市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许建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杨云就落实消费维权年主题、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安排、2016年受理投诉情况和流通领域质量抽检情况等内容进行了通报介绍,并公布了潍坊市201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大众网3月13日讯(记者 张坤 洪梅秀)13日,潍坊召开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潍坊市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许建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杨云就落实消费维权年主题、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安排、2016年受理投诉情况和流通领域质量抽检情况等内容进行了通报介绍,并公布了潍坊市201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7年消费维权主题是“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潍坊市工商局、市消协将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年主题落实。一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二是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三是号召成立网络经营企业诚信联盟,签署诚信企业联盟自律公约,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四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大力探索商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领域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根据发布会通报,3·15期间,潍坊市工商局、市消协将通过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和纪念大会,举办3·15主题晚会,“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开展商品质量“你点我检”活动、集中行政约谈经营者、组织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和测评等活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强化消费警示,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并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时,发布会通报了潍坊市2016年受理投诉和质量抽检情况。2016年,潍坊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来函来电36150件,包括咨询35261件、投诉503件、举报386件,全部及时进行了处置。其中,受理商品消费类投诉442件,占投诉总量的87.9%,广告、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等四类问题是投诉焦点;受理服务消费类投诉61件,占投诉总量的12.1%,居民服务、修理维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是投诉重点。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987件,调解成功852件,其中,家用电器、手机、服装鞋帽投诉量仍然较多,其次是中老年人保健品、家用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通讯服务方面投诉,家装建材及装修服务、快递服务、网络电视购物等方面的投诉也比较集中。

  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方面,2016年,潍坊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科学制定抽检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农资、成品油抽检,依法公示抽检结果,做好立案查处工作,有力推进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全市共抽检流通领域商品14类668批次,其中,潍坊市工商局组织抽检12类373批次,合格273批次,不合格100批次,总体合格率为73.19%。组织进了流通领域春季、秋季两次农资质量抽检,共抽取化肥、水溶肥、有机肥、复混肥等4个类别340个样品,对抽检结果依法进行了公示,对不合格农资组织进行了立案查处。实现了全市加油站点检测全覆盖,共抽检加油站907个,抽检样品1851个,合格率97.1%。其中,市局抽检汽柴油样品806个,合格率100%。

  会上,还公布了潍坊市工商局、市消协选出的2016年度受理的十大典型案例,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借鉴。并就“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你点我检”活动进行了详细介绍。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