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捐出18份百余年祖传契约 入藏青州市博物馆

2017-02-17 09:29:00    作者:刘燕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契约 1941年 杨氏家族 入藏 青州市
[提要]2月16日,记者从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获悉,近日,青州市弥河镇杨家庄村民向青州市博物馆捐赠18份珍贵的祖传契约。道光四年杨继孟卖地契约中有立约双方、典卖房地、房地尺寸、典卖价格、回购条款、担保人一应俱全,还附有详细的说明。

  2月16日,记者从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获悉,近日,青州市弥河镇杨家庄村民向青州市博物馆捐赠18份珍贵的祖传契约。

  此次捐献的契约共18份,年代从道光四年(1824年)到民国三十年(1941年),跨度百余年。按契约内容分,有卖地契约7份,卖房契约4份,分家契约2份,典地契约2份,典房契约2份,1份因为损坏严重无法识别内容。按质地分,3份为布帛质,剩余15份均为纸质。按立约人分,立约双方基本上都是杨氏族人,其中还包括兄弟之间分家、卖地所立契约。从一个特殊的角度反映出杨氏一族百年之间的浮浮沉沉。

  从契约的格式来看,最早为纯手写、代写凭证,没有固定格式。道光四年杨继孟卖地契约中有立约双方、典卖房地、房地尺寸、典卖价格、回购条款、担保人一应俱全,还附有详细的说明。光绪十年坚廷澜卖地契约与前者最大的不同在于,除担保人之外增加了典当行、钱庄担保,使得立约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更加有保障。再到后来,出现了当时政府统一印刷的契约,立约双方只需要在空白位置填写内容就可完成契约的订立。契约一式多联,并且增加了管理部门及经手人员的印章,更加有效地保证了契约的真实和防伪。民国二十年杨春祥典地契约上直接规定了交易税的比例和数额,反映了政府对于地产买卖的规范和管理。

  据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批契约不仅数量较多,保存较好,多数能复原,而且年代跨度大,时代特征明显,立约行为基本发生在杨氏家族内部。其入藏丰富了青州市博物馆的馆藏种类和数量,也为相关部门研究古代契约、契税提供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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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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