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0 19:28: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2月13日讯(记者 张坤)日前,潍坊市通报2016年11月份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04起。其中,寿光市25起,滨海区23起,高密市20起,诸城市15起,安丘市10起,昌乐县5起,青州市、昌邑市各2起,奎文区、潍城区各1起,共罚款150.7万元。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昌邑市山东大耀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安监部门给予警告,处3.2万元罚款。
滨海区潍坊天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
安丘市山东高智机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罚款。
诸城市山东鲁元漆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
高密市山东旭奥鞋业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0.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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