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日龙食品公司两批次“日龙”牌产品不合格被通报

2016-11-24 14:45: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35期(总第7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罐头、水果制品、冷冻饮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772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2726批次,不合格产品46批次。其中,诸城日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龙”牌霸王肉串、骨肉相连串(速冻肉制品生制)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遭到通报。

  大众网11月24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35期(总第7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罐头、水果制品、冷冻饮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772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2726批次,不合格产品46批次。其中,诸城日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龙”牌霸王肉串、骨肉相连串(速冻肉制品生制)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遭到通报。
  据悉,本次抽检的速冻食品主要为速冻水饺、速冻馒头、速冻调制肉制品等。抽检依据是《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国抽转移地方速冻食品中速冻面米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过氧化值(限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主要原料馅料的产品)、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限熟制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本次共抽检65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0.8%。其中,诸城日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龙”牌霸王肉串、骨肉相连串(速冻肉制品生制)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被抽检产品为“日龙”牌霸王肉串,标称生产企业为诸城日龙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工业园,被抽样单位名称为诸城市华康食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石门村,规格为2.5kg/袋,生产日期为20160710,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2g/100g(标准值≤0.25g/100g)。
  被抽检产品为“日龙”牌骨肉相连串(速冻肉制品生制),标称生产企业为诸城日龙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工业园,被抽样单位名称为诸城市华瑞食品加工厂,被抽样单位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大桃源村,规格为950g/袋,生产日期为20160712,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1g/100g(标准值≤0.25g/100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或大众网热线0536-8797878进行投诉或举报。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