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残疾人无证驾驶报废车被查 在警队耍起无赖

2016-08-15 15:48:00    作者:单姗 黄启先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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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残疾人本该让人同情,但昌邑市北孟镇一名患严重强直性脊柱炎、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的中年男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为了“养家糊口”,竟开着已经报废的大货车跑运输。被查后,竟强词夺理,想以此蒙混过关逃避处罚。结果,被高密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罚款4000元,大货车也将被强制报废。

  大众网8月15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黄启先)残疾人本该让人同情,但昌邑市北孟镇一名患严重强直性脊柱炎、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的中年男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为了“养家糊口”,竟开着已经报废的大货车跑运输。被查后,竟强词夺理,想以此蒙混过关逃避处罚。结果,被高密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罚款4000元,大货车也将被强制报废。

  惊:二级残疾人竟无证驾驶大货车

  8月10日早上7点左右,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阚家中队民警,在阚家镇下海路由北向南巡查时,发现前面一辆顺行的拉着玻璃的大货车悬挂的号牌鲁GJ67XX,与该车车厢的放大号鲁G230XX不一致,怀疑该车有变造号牌嫌疑,随即将其拦停进行例行检查。

  民警发现,驾驶室里坐着的三个男子中,驾驶员比其他两名男子明显矮一头,身高基本与方向盘持平,让人十分怀疑该男子能否驾驶了该车。仔细检查,发现货车前挡风玻璃上方黏贴的年审、强制保险、环保标签只到2012年,以后再没有年审。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驾驶员竟拿出一个残疾人证,告诉民警,、自己没有驾驶证,只有残疾证。因为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但驾驶员拒不配合,躲在驾驶座上就是不肯下来。

  经民警20多分钟耐心劝说,该男子才慢慢下到地上。民警们吃惊地看到,驾驶员1.5米的个子,走路都弯着腰。他如何能驾驶如此庞大的大货车?他的行为,着实让民警为他捏了一把汗。

  险:车辆竟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是辆报废车

  在中队,驾驶员告诉民警,自己叫李某某,今年40岁,经营一家玻璃店。多年前,自己患严重强直性脊柱炎,2014年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人。从前自己有驾驶证,但七八年前因为身体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了。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查询到李某某有驾驶证。所驾车辆尽管是李某某本人的,但资料显示到该车处于违章未处理、注销车辆状态。

  经进一步查询,该车初次登记时间为2007年7月,到从2012年以后,再未年审。据李某某交待,得知该车是其2012年买的二手车,原来的车号是鲁G230XX。自己买车过户后,车牌号码变更为鲁GJ67XX。从那时到现在,他一直开着为客户送玻璃,但从来没有参加过审验。按照“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的规定,该车到今年7月31日应该强制报废。

  奇:求情竟反遭殴打?百般耍赖就想逃避处罚

  当民警告诉李某某,因为他涉嫌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他将面临4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所驾车辆必须进行强制报废时,李某某跪在地上求情说,自己是残疾人,家里有78岁的父母和14岁的孩子,自己的妻子还是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为了全家人的生活,自己不得已才无证驾驶车辆做买卖,希望民警给与照顾,给自己一条“生路”。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扶起李某某,告诉他照顾是可以的,但车辆必须没收强制报废。一听这话,李某某不干了,再次躺在地上,大喊“交警打人啦!”“我头疼,都是你们被打得。”和他一起来的两名男子,实在看不过眼,好言相劝,但李某某就是不听。

  闹了20多分钟后,见民警根本不吃自己的“这一套”,无奈地爬起来,径直上了二楼中队长办公室,嚷嚷着“你的人把我打伤了,你们得给我治疗!”边喊边脱掉鞋子,躺在了沙发上。中队长告诉他,有什么事你到下面服务大厅处理,千万不要这样。可李某某却说“我走不动了,你们看着办吧。”任凭中队长怎么劝说,李某某就是不起来。

  为了不影响办公,中队长只好叫民警将其架起来,准备带到一楼服务大厅。可刚出办公室门口,李某某挣脱了民警的搀扶,再次躺在走廊的地上,连喊带叫,耍起了赖皮。不管怎么劝说,就是躺在地上不起来。没法子,民警只好拨打110报警。

  据当时出警的阚家派出所李副所长介绍,他们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后,立即赶到交警大队阚家中队,发现李某某躺在二楼的走廊上。询问李某某,李某某说是让交警打得腰疼、腿疼、头痛起不来了。为了慎重起见,派出所民警立即查看了当时交警执法记录仪的音视频,还有对李某某身上伤情进行查看,并未发现阚家中队民警有殴打他的行为,通过多方调查发现,李某某反映的事实不成立,纯是胡搅蛮缠,无理取闹。

  李副所长告诉李某某,他的这种过激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扰乱单位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行政拘留。经过劝说,李某某感到再这样闹下去,自己更没有“好果子吃”。于是,自己从地上爬起来,走下了二楼。

  恨:高密交警太较真,“不近人情”

  按照交通法的有关规定,高密交警依法对李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出了罚单:无证驾驶机动车,处7日行政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驾驶报废车辆行驶,处2000元罚款,并没收车辆,强制报废。对此,李某某十分生气,认为高密交警不近人情:自己开车从来没有出过状况,无证驾驶也有七八年了。这期间,他开车上路,也曾被其他县市区的交警逮着了二十多次。可是,每当自己拿着残疾证,向交警求情一番,延续惯用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伎俩,民警们会十分同情地“放自己一马”。只有高密交警最可恨,不仅不同情残疾人,对自己拘留加罚款,反而还将自己赖以生存的大货车也没收了。虽说车已到了强制报废的年限,但自己平时维护的不错,从来没有出过事故。这下,高密交警把自己的饭碗“打碎了”,他会记恨他们这辈子的!

  悔:哭闹不该有,没出事是侥幸

  在高密市拘留所,记者见到了李某某,他对自己的所在所为十分后悔。他说,本来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就不对,交警查到后,自己还不配合,想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法,将交警弄“烦”了,他们就会网开一面,放自己走人。可没有想到高密交警这么较真。

  经过派出所、拘留所民警的教育,自己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现在考虑,自己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没有出事,实在是侥幸。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倾家荡产都无济于事,现在想想真是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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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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