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男子借皮包公司作案 高息为饵坑骗三百万获刑

2016-07-18 08:33:00    作者:周晓晴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获刑 作案 男子 奎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提要]没有任何手续就开设新材料公司,以投资公司项目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此外每月支付2%的高额利息,导致100多名群众上当,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共计300余万元。目前,康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并退赔受害人损失。

  康某借皮包公司作案,一审获刑三年零六个月

  没有任何手续就开设新材料公司,以投资公司项目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此外每月支付2%的高额利息,导致100多名群众上当,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共计300余万元。7月17日,记者从奎文警方获悉,近日该公司总经理康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

  拿出积蓄投资,没见利息本金打水漂

  自去年以来,奎文警方不断接到市民报案,称投资一家新材料公司的项目后,不仅没拿到公司承诺的高额利息,连本金也收不回来。

  市民张先生手头有一些积蓄,一直想用于投资理财。他在大街上收到了这家新材料公司的宣传单页,上面称该公司信誉好,投资项目盈利颇丰,将在城区一家酒店举行宣传推广会。

  张先生参加该公司的宣传推广会,很快被洗了脑。工作人员称,公司从社会各界吸收资金,用于投资建筑材料项目,利息非常高。见对方言之凿凿,张先生投资1万元,但迟迟没有得到收益。

  据了解,有不少受害人跟张先生一样,在大街上拿到宣传单页,被该公司许诺的高额回报吸引,拿出积蓄进行投资。有的则是参加该公司在各酒店举行的宣传推广会被洗脑,少则投入万元,多则投入数十万元,最终只有少数人收到了些许利息,本金全部打了水漂。

  业务员不知公司项目,不知资金流向

  奎文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东风东街上一处写字楼内办公,总经理是康某。这家公司名义上是一家公司的下属公司,但实际业务由康某全权负责。公司设置非常简单,总经理之下设总助、财务,剩下的工作人员全部是业务员,主要负责业务宣传、介绍和拉客户。

  平常,业务员在大街上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页,宣传单页上写有公司的简介、公司投资项目及存款的利率。在酒店以答谢会的名义举行宣传推介会也是公司吸收公众存款的重要方式。康某称,到公司存款的客户是不特定人群,对于公司吸收来的钱的去向并不清楚,这些资金的最终控制人是上级公司的崔某和樊某。

  美其名曰投资,实际上公司都有哪些投资项目连员工都不清楚,更不了解最后资金的流向,只是每天将吸收来的存款打入指定账户。

  吸收资金300多万,有百名群众上当

  去年9月29日,康某被逮捕。经查,2015年4月,樊某和崔某(均另案处理)在我市投资注册了一家新材料公司,聘任康某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业务及管理。

  这家公司打着高回报的幌子,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业务员在大街上、商场内发放宣传单页及召开推介会,组织投资人到北京、石家庄参观考察,吸收公众存款,承诺每月支付2%的高额利息,用以投资该公司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导致100多名群众上当,共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300余万元。

  目前,康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并退赔受害人损失。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