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喊捉贼牵出案中案 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6-06-01 09:12: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民警 笔记本电脑 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 刘某
[提要]5月7日晚9时许,诸城市公安局朱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卧室内的1500元现金被盗走,并在案发现场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陌生青年。最终,徐某承认了盗窃刘某家现金的事实,并带领民警将藏匿在绿化带内的现金悉数追回。

  5月7日晚9时许,诸城市公安局朱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卧室内的1500元现金被盗走,并在案发现场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陌生青年。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案发现场,联系上了报警人刘某。经过单独询问刘某案发过程了解到,事发时刘某外出回家,推门发现门被反锁,并看到一个白影沿着房顶由东向西匆忙逃窜。刘某喊上邻居追捕未果,回家查看发现卧室内的现金被盗。就在大家商量下一步如何处理时,一名穿白色衣服的陌生男青年出现在人群中。发现陌生人进村后,大家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该青年身上。经询问得知,该男青年是来找被偷的电动车的。

  发现大家对自己产生怀疑,该男青年急忙说可以一起打电话报警。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有了自己的打算。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留在现场继续搜寻线索,另一路则将该男青年带回所里进行询问。

  经查,该男青年姓徐。最终,徐某承认了盗窃刘某家现金的事实,并带领民警将藏匿在绿化带内的现金悉数追回。

  在案发现场的民警发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在确定该电脑为徐某所有后,民警有了新疑问,作案为什么要带着笔记本电脑?难道该电脑是偷来的?结合前期一所学校发生的笔记本电脑失窃案,民警及时将该笔记本电脑的型号与被盗笔记本电脑进行了对比,发现正是八台被盗笔记本电脑中的一台。在事实证据面前,徐某供述了自己夜间潜入学校盗窃八台笔记本电脑的事实。

  5月31日,记者获悉,目前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