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落实 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6-03-25 14:33: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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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是法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高密法院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近年来,该院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高密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高密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积极配合、确保全市“十二五”期间“两个规划”各项指标全面落实,取得了积极效果。

  大众网3月25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杜宁 王鑫)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是法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高密法院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近年来,该院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高密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高密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积极配合、确保全市“十二五”期间“两个规划”各项指标全面落实,取得了积极效果。

  认真落实“两个规划”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

  在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改选妇委会,由诉调办主任任妇委会主任,注入新生力量,保证妇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配齐配强维权力量,成立专业维权合议庭,在潍坊市率先成立由5名女法官组成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以下简称“合议庭”),注重组织建设。三是成立潍坊市首家少年审判庭,专司少年犯罪案件审理,成功探索少年犯罪帮教转化机制,使“两个规划”切实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立案、审理、执行“一条龙”服务,坚持“三快”原则,畅通“绿色保护通道”。二是充分发挥少年法庭作用,依法保障失足青少年合法权益。及时为其依法指定辩护人,保障其隐私权、辩护权;逐渐探索建立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圆桌审判制度,通过新生义工站等方式,完善未成年犯帮教转化长效机制,挽救失足少年;与多所学校合作,设立法律工作室,开设法律讲堂,起到了良好的防范作用。三是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加大未成年犯罪缓刑的适用,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从宽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扩大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在做好案件审判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选择典型案件到社区、学校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案件发生。

  积极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关爱妇女儿童成长。

  一是积极参与“春蕾计划”,号召全院干警先后为贫困女童捐款捐物,结成帮扶对子,提供经济援助,定期了解学习情况,让其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二是合议庭通过以案讲法、法治课等形式,到各镇街、村居、企业开展送法下乡,指导基层妇女干部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妇女干部的调解能力,丰富了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

  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组织庆三八“我为法院添光彩”演讲比赛,组织女干警积极参加市、院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组织健康查体,让干警们真切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调动起工作积极性;倡导开展“多读书,读好书”活动,提高女干警的文化底蕴;组织参加市妇联“幸福家庭”讲座,开展人人争做“孝女、贤妻、慈母、善邻”活动,提高女干警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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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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