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元和新城物业额外收取管道耗损费 业主不满

2016-03-16 09:07:00    作者:郑波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物业公司 物业办 新城 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
[提要]记者跟随魏先生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交纳了2015年9月15日-2016年1月15日的水费,其中在正常用水量17立方米外,下面还多出了1.7立方米,但是并没有写明收取的项目名称。寒亭区物价局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代收水费的,但是目前市区仍有个别小区存在物业公司代收水费的情况。

  这水费交得有些糊涂

  元和新城物业额外收取管道耗损费,业主不满

  3月14日上午,家住寒亭区元和新城小区的魏先生向记者反映,最近几年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潍坊裕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水费有些不合理,前期收取的水费高于物价部门规定,还要额外收取管道耗损费。

  市民质疑

  收取管道耗损费是否该出具文件,收的钱去哪了

  14日,记者来到魏先生家,看到一份2014年的水费单,显示是按照3.65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已经超出了当地物价部门3.2元/立方米的定价范围。“当初多收的费用也没给退回来,最初的时候,在交费单上只写着用了多少水,后来在我的要求下,才给写上了用水的区间,比如781-811立方米。最初我没发现收取自来水管道耗损费这件事,后来写上用水区间后,我发现交费单上写的用水量要比这个区间多出10%。”魏先生对记者说。

  记者跟随魏先生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交纳了2015年9月15日-2016年1月15日的水费,其中在正常用水量17立方米外,下面还多出了1.7立方米,但是并没有写明收取的项目名称。

  在魏先生一再要求下,工作人员才在收费单上写明了这四个月来的用水区间。魏先生询问这1.7立方米水是啥时,工作人员解释说是收取的自来水管道耗损费。当魏先生问及这部分收费的依据时,工作人员却表示这是物业公司规定的,有问题可以直接找物价部门或物业办,他们会负责解释。

  魏先生一直困惑,执行的水价中已经包括了路耗费用,为什么还要额外收管道耗损费?还有就是既然是物业公司收取了这部分费用,那么是不是该出具一下文件,贴在小区里公示一下,让业主们明白钱花到哪里去了?

  “我们小区挺大的,住的业主也很多,每家按照10%的标准收取管道耗损费,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魏先生说。

  针对物业公司收取自来水管道耗损费问题,魏先生也曾多次询问身边的朋友,并没有发现其他小区有类似情况,这也让他更加觉得物业公司这样的做法不合理。

  相关部门

  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由一个总水表改为一户一表

  随后,记者就此事分别咨询了有关部门。寒亭区物业办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关于魏先生遭遇的问题,可以找万春园社区居委会协调解决。随后,记者与魏先生一同来到万春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孙女士在详细记录了魏先生的问题后表示,会尽快协调元和新城小区物业公司解决这件事,在一周内给魏先生答复。

  寒亭区物价局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代收水费的,但是目前市区仍有个别小区存在物业公司代收水费的情况。“由于自来水供到小区再供到各个业主家,其中产生了一部分差额,物业公司为了弥补这部分差额,就额外收取费用,这样做也是不合理的。”王先生建议,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由原来小区一个总水表改为一户一表,直接由业主到自来水公司交水费,这样也就不存在管道耗损费的问题了。

  负责寒亭区域供水的寒亭区上实环境供水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都与总表供水的小区签订了供水合同,其中就包括元和新城小区。合同规定结算方式为总表结算的,总表前的他们负责,而总表后的则是由开发商、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等负责。

  针对城区总表供水的小区水费收取问题,15日上午,潍坊市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7年潍坊市政府曾推出旧小区户表改造工程,利用3年的时间对老旧小区进行户表改造,所以在2010年以后,在城区没有改造户表的小区相对较少。对小区来讲,都是自愿原则,有些小区不愿意改,所以导致现在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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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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